曹錦輝的奧運夢

Foxx -- 2004/04/04更新於「球魂」

去年美國時間7月25日,來自台灣的科羅拉多洛磯山隊年輕新秀投手曹錦輝,初次在大聯盟登板並漂亮拿下勝投;拜ESPN及時抽調比賽的福,台灣民眾們得以第一時間觀賞到這場歷史性的比賽。

而在比賽結束後,許多球界人士與球迷們一面為曹錦輝的大聯盟處女秀喝采,但一面也開始懷疑洛磯隊將曹錦輝拉上大聯盟的行為是否會打壞我們對於年底亞錦賽所打的如意算盤。

從結果論來看,台灣的確因為曹錦輝升上大聯盟而失去了徵召他的機會。雖然國家隊仍然成功擊敗南韓取得參加明年雅典奧運的資格,但是回顧整個徵召的過程,我們應該要更為實際的研究旅外球員徵召上的問題,而非一廂情願的認定美國方面必定會全力配合,甚或在徵召失敗時便用陰謀論的說法安慰自己。 

亞錦賽曹錦輝徵召失利

對於亞錦賽能否徵召旅美大聯盟選手,日本南韓台灣三國的心態是截然不同的。日本國家隊總教練長島茂雄早在七月份就已經對外表示無法徵召到包含鈴木一朗和松井秀喜在內的大聯盟現役選手,所以在他排出的名單裡完全以日職選手為主,並沒有考慮到旅外球員。

南韓則是表明將會爭取讓金炳賢和徐在應等人得以披國家隊戰袍與賽,但是自認機會不高,所以仍是排出完全由韓職選手組成的陣容做以防萬一失敗掉入最壞狀況下的因應。

相對於日韓,台灣方面卻是相當的樂觀,不論是主事的棒協、自命美職跟台灣溝通管道的經紀人宋正立或是各體育媒體,均一面倒的認定曹錦輝確定可以徵召,甚至已經開始討論曹錦輝、王建民跟張誌家三位旅外選手到底誰該擔任首戰先發,而誰又應該擔任比賽尾聲的終結者。 

讓台灣人相信曹錦輝的徵召一定不會失敗的原因在於洛磯山隊承諾不會阻礙他為國效力,加上棒協聽信經紀人宋正立的說詞,認為雖然曹錦輝名列大聯盟25人名單裡,但只要取得球團的認可,就可保證萬無一失。

後來八月底曹錦輝因大腿拉傷進入傷兵名單,宋正立更在媒體上解釋曹名列傷兵名單就已經是移出25人名單,這讓大家對於徵召曹錦輝的夢想成真更加的深信不疑。當時一些球迷雖對宋先生的說法感到疑慮,但這些質疑聲音並未受到重視,「曹錦輝成為亞錦賽台灣隊王牌投手」對大部份人來說已經是確定的事實。 

在九月初時,美國職棒表態不允許各球團名列25人名單的球員打各洲的奧運資格賽,並解釋傷兵名單裡的球員仍受到管制。大家的夢想被潑了一冷水,棒協以解除兵役的配套措施作為籌碼緊急行文洛磯隊要求其與聯盟及工會溝通,卻仍然將曹錦輝的名字放入台灣國家隊名單裡試圖闖關。

結果就如我們所知的,亞洲棒協對曹錦輝的資格存疑並要求台灣方面提出大聯盟的正式公文做為證據,而洛磯隊跟大聯盟方面的交涉失敗,曹錦輝於是無緣札幌亞錦賽,國內媒體和球迷們也一股腦的將矛頭指向南韓的陰謀論。 

事實上早在2002年九月陳金鋒升上道奇隊大聯盟時的記者會,道奇國際事務部的廖昌彥先生便已經就旅外球員徵召的問題回答過台灣記者的問題。根據廖先生的說法,美國職棒球團對於旅外選手徵召的立場一直是樂觀其成,也就是不反對的態度;但是真正有權管理這類事務的是大聯盟官方以及球員工會,所以若要取得同意不應該只向球團申請,而應該要跟這兩個單位溝通協調才對。

可惜他的專業建言並沒有得到主事者的重視,最後曹錦輝也果然就是因為球員工會反對而喪失代表國家隊的機會,結果我們不但沒有回頭審視自己處理此徵召案上的疏失,卻反而將責任怪在洛磯隊交涉不力上,還有人提出要曹錦輝退出工會的這種讓人覺得啼笑皆非的建議。

美國隊成功徵召大聯盟球員的祕密

自從1998年開放職棒球員打國際比賽以來,當年亞運代表南韓出賽的朴贊浩成為了第一位參加國際賽事的大聯盟投手,他也因此解決了兵役問題;不過在他之後的選手要代表國家隊就沒有這麼簡單,因為1999年起美國大聯盟便有了禁令,明文禁止被列入俗稱為25人名單(大聯盟正選名單)的球員參與各項國際賽事。

在此之後有白襪隊的Carlos Lee打算偷偷代表巴拿馬隊比賽但被發現因而除名(與曹錦輝事件類似),想打奧運代表澳洲國家隊的前釀酒人隊主力打者Dave Nilsson更為此離開美職跑到日本去當洋將,上一屆奧運美國國家隊原本打算徵召印地安人隊的主力新秀C.C. Sabathia卻也因為印第安人隊將其升上大聯盟而失敗,足見這個禁令是尚未有選手挑戰成功或是爭取到特案的。但就在去年底於巴拿馬舉行的美洲區奧運資格賽,美國隊中竟然有一位當年在大聯盟有10勝以上的投手得以參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這只是一種大聯盟球隊在接近八月底時一種例行性的調度,因為八月卅一日不但是大聯盟規定球員能否打奧運資格賽的時間點,同時亦是季後賽名單提交的最後期限,在當天有在25人名單以及傷兵名單上面的球員才可以打季後賽,而不在25人名單及傷兵名單上的則可以接受國家隊徵召打年底各洲的奧運資格賽。唯一的例外是如果這些人有人在60天傷兵名單內,那可以將等量的球員遞補進季後賽名單裡,投手遞補投手,野手遞補野手。

勇士隊在八月卅一日時將Horacio Ramirez下放到AAA去,理應不能參加季後賽,但是由於同時Paul Byrd這位去年三月就因手肘手術宣告全季報銷的投手在60天傷兵名單內,所以Horacio Ramirez順理成章遞補進季後賽名單內,類似的例子最有名的就是2002年天使隊遞補的神奇小子Francisco Rodroguez在季後賽大放光芒。

所以這種事情每年都在發生,不管當年美國隊有沒有要打什麼國際賽,這只是增加季後賽調度空間的一種方法而已,不該對此大驚小怪甚至去幻想一些奇怪的陰謀論。

況且去年原本美國隊開出的名單裡頭根本就沒有Horacio Ramirez,他是在原來的Cole Hamels受傷要找人遞補時,美國才發現竟然Horacio Ramirez資格符合而找他遞補。如果真的美國真的認真要玩這招,不會說只找Horacio Ramirez一個,同樣符合資格的還有水手隊的Gil Meche、紅雀隊的Garrett Stephenson、紅襪隊的Casey Fossum和太空人隊的Wade Miller,這樣根本連選手萬一在比賽期間發生身體不適的風險都去除了,不是更好?

美國職棒立場與台灣期望的衝突

25人名單的意義是經過登錄可以在大聯盟比賽上場的球員,所以名單是從每年的球季開打至結束之間一直存在著,球員要移出名單則需經過一些複雜的程序,這點跟棒協的認知「每年九月才公布」有著本質上的不同。而就算是只在40人名單而未在25人名單的球員,雖然沒有明文規範禁止這些人參與國際賽事,但這幾年也都是因為美國國家隊的徵召需求,由他們去徵得大聯盟同意,其他各國也因此得以比照辦理徵召同一層級的球員代表國家參賽。所以,我國會在徵召曹錦輝的事件裡錯判情勢,主要原因就是對美國方面制度上的不了解導致做出過份理想化而不切實際的期待。

而就美國職業球團的態度上,他們雖然嘴巴上說的一定是「不反對」「樂觀其成」,但他們可不是就完全舉雙手贊成國家隊任意的徵用球員。一是可能有受傷風險在,二是就算沒受傷也可能因為這些多餘的比賽破壞球員的調整,像1998年亞運代表南韓的朴贊浩第二年表現不佳,就被部份人認為是跟他球季後額外的出賽有關。

畢竟球員是他們在養是他們在付錢,國家隊把球員借走了他們不但得不到什麼好處,如果發生什麼閃失則是職業隊要承擔後果,可謂百害而無一利。所以,球團抱的立場一直都是維持在不反對,一方面不希望打壞與該國的關係以免未來無法再進入該市場,另一方面則是將責任交由大聯盟官方以及球員工會處理。

而台灣方面,徵召未進40人名單以前的球員簡單,但是如果要徵召進了40人名單的旅外選手,自己也知道並沒有什麼籌碼可以提出這類的要求。所以,我國在這次便仿傚南韓的經驗,以幫忙解決曹錦輝和王建民的兵役問題來換取球團方面的支持。

依據現行制度,棒球選手可以取得補充兵的資格,在服完12天的軍事訓練後,在左訓中心集訓並列管一年,或是在國外3A等級以上訓練並列管五年,在這期間只要得到亞運金牌或是奧運獎牌就可以免除列管一勞永逸的解決兵役問題。唯在列管期間球員不得拒絕國家隊徵召,否則就要取消補充兵的資格。

令人擔憂的是,去年棒協跟洋基球團協商讓王建民回國效力的時候,並沒有老實告訴對方這個「五年列管」的規定;當然我們知道,美國球團不可能會接受讓台灣連續五年都要求徵召他們旗下的球員,但是洋基球團的想法應該是認定這一次讓王建民助拳,隔年的春訓時就應該已經讓他免於困擾兵役問題,而不是台灣在奧運時再跟他們要一次人。

台灣方面應該要知道,要求美國球團放人應以一次為限;像現在要求王建民再參加一次奧運比賽,那麼洋基球團難道不會覺得很奇怪,為何王建民比曹錦輝多打了這次的亞錦,卻兩個都一樣需要今年奧運來免役?且若台灣國家隊未能取得奧運銅牌以上成績,王建民的列管是要繼續,棒協雖然口口聲聲說盡量不會徵召,不過畢竟也只是口頭承諾,加上五年列管涵蓋到關係北京奧運的資格賽,那樣的大賽就難保徵召權不會再用上了。

美國的球團當然有手法讓球員的母國徵召失敗。像在雪梨奧運時,原本澳洲國家隊打算徵召幾位旅美的小聯盟好手為國家隊效力;結果在八月底時洛杉磯道奇隊將兩名澳洲隊徵召的投手Luke Prokopec和Jeff Williams升上大聯盟,讓澳洲隊必須找人遞補此二員的名額。所以像我們現在對處理王建民問題上的僥倖作法,洋基球團是可以提出他們的反制之道的,且被他們反制事小,若別的球團也認定我們其實是拿兵役問題在凹他們,那麼這方面中華棒協的信用受損,也會連帶讓我們未來徵召其他旅美球員的行動遭遇困難。

今年奧運旅外球員的徵召難度更高

我國旅外的幾位主力選手當中,陳金鋒和曹錦輝是最有可能在今年球季常駐大聯盟的。陳金鋒已經邁入赴美挑戰的第六個年頭,基於他在3A已經打了兩個完整球季加上他的option剩下一個,今年春訓應該就是他競爭大聯盟先發左外野的機會;就算他沒搶到這個位置,球團應也不至於將他放在3A讓他打滿第三個完整球季才是。

而曹錦輝則是去年下半段就已經在大聯盟先發輪值中佔有一席之地,今年球季可能會讓他一開始就站穩先發,或是讓他先到3A去適應一至二個月再拉上來。換句話說,這兩位球員到明星賽前後時應該都已經人在大聯盟的25人名單裡頭。

至於王建民和郭泓志,兩人今年都很有可能打滿小聯盟球季直到九月大聯盟人員擴編時才被拉上去,和黃俊中在內的未進40人名單球員是台灣方面徵召希望比較大的;唯洋基球團現在可能認定王的兵役問題已解決到時不願再放人,郭則是有前幾年的傷病史讓道奇隊不敢冒險放人。再者就是出賽量的損失問題,以先發投手來講,外借一個月相當於損失了六七次的職業比賽先發機會,打者來說更不用說,少說是個二十來場超過六十次打數。

去年亞錦賽在十一月份比賽,球員只需在八月卅一日時不在25人名單裡就可以打國際賽。因為九月一日是小聯盟正規球季結束及大聯盟名單擴編,所以球員可以使用技術性升降的方法取得在奧運資格賽裡代表國家隊的資格。但是雅典奧運是在八月份打約兩週多的賽程,七月七日就要向主辦單位提出正選的24人名單,也就是說若還要使用同樣的技術性升降策略,球員必須在七月初時就不在大聯盟25人名單裡。

困難的地方在,從國家隊提出正選名單一直到奧運的比賽打完這中間約兩個月的時間裡,球員不可以再被擺進25人名單裡。意思是說,若台灣需要徵召旅外選手的話,起碼這個球員自七月七日起至八月初這段時間必須待在小聯盟裡頭,然後八月初國家隊再把該球員外借一個月,等奧運打完小聯盟球季也即將結束,到那時歸還球員,如果該球員九月份沒有在人員擴編中被拉上大聯盟,那在歸還的同時對他來講就差不多是球季結束直接放假。

基本上球團不太可能會答應讓已經人在大聯盟的球員被移出名單近兩個月且還要為此浪費一個option,就算是尚在小聯盟的選手,球團也可能需要一些誘因,讓他們願意在今年小聯盟球季的最後一個月把選手外借給我們國家隊。

要如何讓美國職棒願意支援台灣找旅外選手助拳打奧運,正確的評估哪些選手是有能力爭取得到,不要道聽塗說而能充份了解美國方面的制度,並且找對協商的對口單位才是正途。依照上屆奧運和去年奧運資格賽的經驗可以看出,美國大聯盟可能會再度訂下一個於各國提出奧運代表隊成員名單的期限之前的時間點,並明定當日得不在25人名單的球員才可以徵召,不過若在奧運開賽前被徵召的球員升上大聯盟,則必須退出國家隊。

依此來看,唯一能夠徵召我國大聯盟球員的機會是在找尋這個規定的漏洞,且還要得到美職球團的配合,加上球員工會對此不提出異議才行,可謂是機會渺茫;因此,目標擺在今年可能還無法登上大聯盟的選手,應該才是比較可行的方向。目前聽說洋基隊的球團經理Brian Cashman對台灣可能再度開口要求徵召王建民有些許微詞,希望我們主事單位在跟美國方面交涉時一方面能夠確實跟大聯盟官方還有球員工會協商,另一方面在抵免兵役的問題上也能真的「說清楚,講明白」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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